新广告法解读 | 提高企业守法意识、规范广告发布行为
【讲座通知】
自2015年9月1日实施《新广告法》以来,此法规引发企业、广告行业、媒体行业等各方热议,各种报道、调侃随即被高频次转发,其中对“极限用语最低处罚20万元”的相关言论关注度最高,广告语变成“质量好到违反广告法”之类的调侃刷爆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媒体平台。实施新政以来,您对《新广告法》了解多少?您的企业在宣传过程中使用“极限用语”了吗?8月16日,一起来「聚科大讲堂」,特邀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广科吴璎华科长为大家解读新广告法,主要从绝对化用语、虚假广告、互联网广告、广告代言、其他法律问题五个方面,探讨新广告法中大家最为关心的内容,并对执法实践中的相关案例进行分析。本期讲座旨在帮助企业深入了解新广告法,提高企业守法意识、规范广告发布行为,规避企业风险。活动免费,欢迎全市企业积极参与!
什么是“极限用语”?
如: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最大、第一、唯一、首个、首选、最好、最大、精确、顶级、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进、最大程度、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绝对、独家、首家、最新、最先进、第一品牌、金牌、名牌、优秀、最先、顶级、独家、全网销量第一、全球首发、全国首家、全网首发、世界领先、顶级工艺、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最时尚、极品、顶级、顶尖、终极、最受欢迎、王牌、销量冠军、第一(NO.1、Top1)、极致、永久、王牌、掌门人、领袖品牌、独一无二、独家、绝无仅有、前无古人、史无前例、万能等均属于极限用语。
【极限用语包括但不仅限于商品列表页、商品的标题,副标题,主图以及详情页,商品包装等。对于极限用语的店铺,一经发现违规店铺将给予扣分并进行罚款,处于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出现情节严重将直接进行封店处理。而一旦遇顾客投诉极限用语,并维权成功,赔付金额将有商家全部承担。】
您的企业踩“红线”了吗?
8月16日
「聚科大讲堂」
抓紧来做个“体检”吧~
【主办单位】
上海聚科生物园区
【讲座时间&地点】
2018年8月16日 下午14:00-16:30
徐汇区桂平路333号6号楼2楼
【讲座对象】
企业高管、市场推广等相关负责人。
园区企业请务必派人参加,每家企业限报2名。
【讲座议程】
13:30-14:00 签到入场
14:00-16:00 新广告法解读
16:00-16:30 交流答疑
上海聚科生物园区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