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关于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实施细则(4)

2.5.1标准制定奖励

一、政策条款

对参与标准制定或承担标准化试点项目的单位,经认定,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同一企业各类标准化年度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

二、实施细则

对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的单位,按其所参与制定标准的层级和数量,给予不高于20万元的奖励;

对参与制定国家标准的单位,按其所参与制定标准的层级和数量,给予不高于10万元的奖励。

三、申报条件

1.企业补贴年度的税务关系在本区。

2.国际标准需提供国标委或相关部门提供的企业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的证明材料;

3.国家标准需提供国家质检总局或相关部门的标准发布公告。

四、申报及审核流程

1.受理部门:徐汇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受理时间:依受理申报公告

3.受理时限:20个工作日

4.提交材料:

1)注册法人登记证书。

2)税务登记证。

3)标准发布公告和标准文本,参与制定国际、国家标准,并已取得正式出版的标准文本和相关标准发布文件。

5.审核流程:由企业提出申请,质监局受理后,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

6.审定时限:45个工作日

五、本条实施细则由徐汇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2.5.2 标准化示范项目奖励

一、政策条款

对参与标准制定或承担标准化试点项目的单位,经认定,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同一企业各类标准化年度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

二、实施细则

对承担标准化试点项目的企业,按其项目承担的层级,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

三、申报条件

开展标准化示范项目,并已经主管部门验收通过。

四、申报及审核流程

1.受理部门:徐汇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受理时间:依受理申报公告

3.受理时限:20个工作日

4. 提交材料:

1)注册法人登记证书。

2)税务登记证。

3)标准化示范项目验收文件。

5.审核流程:由企业提出申请,质监局受理后,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

6.审定时限:45个工作日

五、本条实施细则由徐汇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2.6 企业上市扶持

一、政策条款:

对本区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或挂牌的相关扶持政策,按照《徐汇区关于推进企业上市的扶持办法(试行)》执行。

二、实施细则:

参见《徐汇区关于推进企业上市的扶持办法(试行)》

三、申报及审核流程:

申报材料:(1)基本文件:A、申请表;B、股份制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企业进入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系统(目前包括“新三板”和“OTC”)。A、股份制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B、企业委托相关中介机构进行改制辅导、提供相关服务的协议复印件;C、企业改制辅导实际支出必要费用的相关证明材料;B、企业挂牌交易的相关证明材料。

3)企业上市。A、企业完成改制后申请文件:相关券商向上海证监局申请辅导备案的证明复印件;企业委托相关中介机构进行改制辅导、提供相关服务的协议复印件;企业改制辅导实际支出必要费用的相关证明材料;B、企业完成辅导后申请文件:上海证监局出具的企业通过辅导验收的有关凭证复印件;证监会正式受理申请材料的证明复印件;企业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上市辅导、保荐及提供相关服务的协议复印件;企业实际支出上市辅导、保荐、审计、法律服务等必要费用的相关证明材料;C、企业上市后申请文件: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能够证明企业已办理上市相关手续的公函复印件。D、境外上市企业需出具能够证明上市主体、募集资金投向等内容的审计报告。

4)区金融办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本实施细则由徐汇区发改委(金融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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