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业贷款担保政策
一、担保对象
凡具有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并在本市注册开业的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经济组织可以申请开业贷款担保。
本市高校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毕业后两年以内,并在本市注册开业三年内的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经济组织,可以申请开业贷款担保。
二、担保额度和期限
小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经济组织申请开业担保的,担保贷款金额最高为50万元,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为三年。
小企业法人申请开业贷款担保的,担保贷款金额最高为100万元,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为三年。
■ 创业前小额贷款担保政策
一、担保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35周岁(含)以下,拟在本市创办小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且有创业项目的,可以申请创业前小额贷款担保。
二、担保额度和期限
申请创业前小额贷款担保的,担保贷款金额最高为10万元,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为一年。
三、申办条件
1、申请人无违法犯罪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2、申请人已有较为完善的创业项目计划。
■ 开业贷款贴息政策
一、享受对象
由本区开业指导中心受理担保开业贷款的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经济组织。
二、享受条件
1、借款人在贷款期限内还清贷款本息;
2、贷款期内借款人所办劳动(经济)组织按规定吸纳本市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并且保持就业岗位稳定;
3、按规定为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为协保人员办理用工登记手续;
4、就业岗位稳定期的计算方式为:连续缴费(或连续在岗)10个月及以上的,按一年计算;连续缴费(或连续在岗)20个月及以上的,按两年计算;连续缴费(或连续在岗)30个月及以上的,按三年计算。
三、享受政策
根据借款人吸纳本市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并且稳定就业的情况,按实际支付的银行利息给予贴息,但每人每年最高贴息2000元。贴息不足部分由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再给予全额补贴,最大补贴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利息支付金额。
受理地址:沪闵路9118号一楼开业指导接待窗口
咨询电话:54977700-1181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6:30
提供服务:
1、专家现场咨询:每周二、四下午1:30-4:00(沪闵路9118号126室)
2、专家预约咨询:54977700-1181
3、专家网上咨询:http://www.12333.gov.cn/cyfw/cyfw/index.shtml
4、开业能力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