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了解科创板政策主题讲座 在聚科园区顺利开展
2019-03-29
      2019年1月30日,证监会公布了《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等三项法规,与此同时,上交所发布了六个监管细则,明确了科创板的上市审核规则、发行与承销办法等,就实操性内容进行了规定。
      为帮助园区企业抓住“科创板注册制”的政策机遇,加大对园区企业创新的支持力度,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3月29日,由上海聚科生物园区主办、上海创加产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共同协办的“深入了解科创板政策,让您不盈利也能上市”专题讲座在聚科生物园区顺利举办,此次活动吸引了20余位园区内外企业代表参加。
      讲座当天老师先介绍了科创板提出的背景和监管机构对科创板的定位,详细解读了科创板发行条件和审核及注册过程,科创板发行基本条件: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得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业务完成;合法合规。科创板企业发行由上交所审核,并在证监会注册,审核时限原则上为6个月。科创板上市规则首发上市条件要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发行条件,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首发上市的持续督导期为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和其后3个完整会计年度。最后老师和参训企业代表共同探讨了科创板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企业代表们均表示受益匪浅,收获颇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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