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详见《徐汇区贴息贴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徐财经〔2013〕4号)。
二、申报材料
企业申报应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小微企业利息补贴
1、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借款合同复印件;
6、借款凭证复印件;
7、还款凭证复印件;
8、计息单复印件;
9、纳税缴款凭证复印件;
10、其他视具体情况需提供的资料。
注: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企业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徐汇企业服务”网中的“小微企业贴息贴费申报”版块的进行申报,网址:
http://invest.xh.sh.cn/CorporationService/xhxmsb/page/index.aspx
小微企业其他费用性补贴
1、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服务合同复印件;
6、费用发票及付款凭证复印件;
7、其他视具体情况需提供的资料。
注:其他费用性补贴指主要用于对小微企业支付给专业服务机构的劳动人事管理、法律咨询、专利代理费、软件著作权申请代理费等代理服务费用的补贴。
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区财政性资金支持的同样或同类内容,专项资金原则上不再予以支持。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企业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徐汇企业服务”网中的“小微企业贴息贴费申报”版块的进行申报,网址:
http://invest.xh.sh.cn/CorporationService/xhxmsb/page/index.aspx
点此查看:徐汇区贴息贴费专项资金申报操作指南
三、受理部门
小微企业利息补贴及其他费用性补贴
区商务委园区与企业服务科负责小微企业利息补贴及其他费用性补贴的申报受理、项目审核及日常管理。
联系方式:漕溪北路336号3号楼814室 64872222*1272
四、申报时间
小微企业利息补贴及其他费用性补贴:4月、6月、9月
五、注意事项
1、根据《徐汇区贴息贴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徐财经〔2013〕4号),企业应在按时还本付息后一年内,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利息和担保费补贴申请。
2、企业享受贴息贴费专项资金额度需结合企业对区域经济的贡献情况、享受各类扶持情况、当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对于企业享受各类扶持资金总额大于其对本区税收贡献,或者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本区财政性资金支持的同样或同类内容等情况,原则上不再予以支持。
3、建议企业通过直接送达方式(不接收快递)提交相关申报材料至受理部门。
徐汇区财政局
2016年3月